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我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18名(实际分配216名,预留名额2名)。彰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投票选举工作于2021年10月15日结束,依法选举产生彰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11名(有2个选区推迟选举,5个代表名额未选举产生),彰武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选举产生的211名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审查。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认为:当选的211名彰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认211名彰武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