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记者:孙明月


  11月30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迎春,副主任范云国、王永国、王英奎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秀华及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县监委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21年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说明,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彰武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县政府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许可彰武县公安局对个别县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听取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双青辞去彰武县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冮明映任职的议案、彰武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冮明映为彰武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听取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会议强调,县政府及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沟通联系,注重办理实效,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关于“七五”普法决议贯彻落实情况,会议强调,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创新普法形式、整合普法力量,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学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的浓厚氛围,确保普法工作持续向好。

  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强调,县财政局作为县政府重要组成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人民管好“钱袋子”,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会议强调,县政府要突出重点,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推动《固废法》全面有效实施,努力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要强化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自身工作运行机制,做到依法生产、依法排放。要开展广泛深入的法律宣传普及工作,不断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法治意识,形成政府引导、企业投入、社会参与的良性法治循环。

  会议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第一要求、把讲忠诚作为第一标准,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本色,始终牢记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以尽责诠释忠诚,以担当践行使命。增强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带头维护宪法权威;时刻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懂法纪、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始终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负组织重托和人民信任,聚焦推进彰武经济高质量发展,努力交出一份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合格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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