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审判职能 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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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县法院是如何发挥自身审判职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呢?

  张宏图:县法院秉承“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立足执法办案这一主责主业,贯彻新发展理念,弘扬契约精神,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人们看得见法律的“力度”,感受得到法律的“温度”,从而打造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运用刑事手段。通过严惩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财产等刑事犯罪,依法支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稳定的投资、创业、发展环境。二是依法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组建商事审判团队,依法审理涉民营企业的公司纠纷案件,依法支持民营企业多渠道融资,依法助推民营企业化解债务危机。三是加大对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力度,及时兑现民营企业胜诉权益,加快企业债权实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主持人:为了拓展司法服务,助力我县企业健康发展,县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会提供哪些便民服务?

  张宏图:运用司法手段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县法院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司法职能,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加强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同步发展,相关的诉讼活动也可以在网上直接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第二是对涉企案件做好诉前风险提示和诉讼程序指导,增强涉诉企业预判诉讼结果的能力,减轻企业诉累,降低企业损失。第三是深化案件办理全流程司法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第四是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由员额法官组成宣传小组,定期到企业开展宣讲活动,为企业解决法律问题提供帮助、咨询。

  主持人:县法院下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点是什么?

  张宏图:企业家到彰武投资,可以说是把身家性命和彰武发展紧紧捆绑在一起,我们有责任、有义务让企业家安心投资、放心发展。为此,县法院将主动作为,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安排部署,持续强化诉讼保障,有效化解涉民营企业纠纷,提高民营企业抵御法律风险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三是加强府院联动,形成法院与税务、市场监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通过联络人沟通、召开联席会议等形式就涉企案件情况提前预警、互通有无,形成合力,化解潜在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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