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出有因】
王某与韩某某二人均系阜新市彰武县某村村民,在2022年2月前,韩某某名下土地一直承包给王某耕种,地块为人口地二等地,因北树线栽树遮地,经村委会协调,将韩某某二等地调整至沟北,补地5亩。2022年4月,韩某某想自己耕种名下耕地,不再承包给王某,由于协商未果,当事人双方找到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争执之惑】
韩某某想要回一直承包给王某耕种的自己名下土地,但是双方协商未果。
【定分之法】
确定调解方向。在调查了解过程中,调解员与村委会、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并认真梳理研究案情。5月13日,调解员、村党支部书记、村会计以及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来到村委会,将事件进行重新梳理并实地勘察,走访询问同村多名村民,了解到的情况与当事双方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同时了解到,王某与韩某某以前无其他矛盾,两家一直相处融洽。据此,调解员确定了止争劝和的调解方向。
释法析理调解。调解员根据掌握情况、现场勘察和当事双方矛盾焦点,向双方当事人告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的有关规定,同时讲明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程序,强调当事人双方是邻居,且平时关系融洽,不能因为这件小事产生隔阂,如果通过行政处理或是走诉讼程序更是得不偿失。调解员劝解双方,大家乡里乡亲的,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和睦是关键。双方当事人在听到调解员释法和劝说后,都表示远亲不如近邻,一定好好相处。最终,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达成调解协议。经过调解员公平、公正的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内容包括:王某返还韩某某北甸子补的5亩地,再加上原碱地改造应分的每人0.5亩×3人=1.5亩,共计6.5亩地,一次性解决。由于王某之前已将此地块耕种完毕,所以种子、化肥等耕地费用由韩某某补给王某。
【止争之治】
在农村地区,土地边界不清引发的土地承包矛盾纠纷屡有发生,由于农村群众缺乏法律知识,致使调处纠纷的难度也相应增大。在这一案例中,调解员运用“张彪调解工作模式”中“法律先导、耐心说服”的方法,将法律先导、心理疏导、真情引导等全部应用其中,及时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有效避免矛盾升级,收到了良好效果,值得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