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日常工作时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谢谢你,检察官,我们家男人已经去世了,没想到还能要到这笔工资,家庭本就不富裕,这笔钱对我们来说很重要。”这是一个被拖欠两年工资的农民工的妻子打来的感谢电话,因为自己的丈夫多年外出务工,其中在彰武县某工程的应结工资款被拖欠了两年还迟迟未发放,其丈夫年前因病去世,本来以为这笔工资款不了了之,没想到在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努力下,成功讨回了工资。
彰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在审查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时发现,该案涉及被欠薪的农民工众多、欠发工资款较多,目前部分农民工已经联合向彰武县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如不尽快妥善处理案件,将会有涉访涉诉风险。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苟某某于从2020年5月至2021年10月期间,承包了某某公司的钢结构工程,在2021年10月份施工结束后,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发放,拖欠40多名农民工,拖欠工资总额达50多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苟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并多次通过电话、短信以及张贴文书方式要求其配合解决问题,犯罪嫌疑人苟某某以其身在外地不方便为由拒不配合工作。经过梳理案件,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几个难点:首先是施工的农民工没有与苟某某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采用在本上画工时的方式计算工资;其次是这些农民工有部分是各省外来务工人员,除积极讨薪的农民工外还有多个外省的农民工的信息亟需核实;最后是犯罪嫌疑人苟某某能否认罪认罚,能否积极筹措工资还给劳动者。面对诸多困难,承办检察官秉持“精感石没羽,岂云惮艰险”的精神,与公安机关、劳动监察机关通力合作,终于整理出了一份详细的手记工时工资表,不遗漏一位劳动者,不少算一个工时,同时对逃避责任的苟某某在普法的同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导,苟某某在审查起诉阶段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筹措了全部拖欠工资,发放给欠薪的农民工。其中将过世的农民工工资打入了劳动监察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待联系到其家属领取。承办检察官克服辗转各地询问证人、一一核对劳动者信息、责令并劝说犯罪嫌疑人苟某某偿还拖欠劳动者工资等诸多困难,在不到三个月时间内将该案成功办理并依法提起公诉。
群众的事儿无小事,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上,人民群众就会将他高高举起。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的血汗钱、辛苦钱,检察机关开展能动履职,对恶意欠薪行为依法打击,是维护劳动者权益,践行人民至上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法定责任。路虽远,行则将至。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扬“漠上检盾”的不怕苦难、守护人民的精神,高质效地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地区高质量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