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涉黑组织不松劲 坚持打伞破网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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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为您讲述:黄某峰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18年10月20日,荆门市公安局将黄某峰等人涉黑一案指定沙洋县公安局管辖,同时从全市抽调40名警力成立代号为“1010”的专案组对该案展开调查,破获了以黄某峰为首共16人的涉黑组织。黄某峰,荆门市屈家岭管理区人,上世纪90年代初,就开始混迹社会,逞强斗狠。1999年以来,黄某峰在屈家岭笼络吴某华、黎某杰、曾某华、黎某等16人,以开设赌场起家,带领手下实施了多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案件。该团伙利用恶名涉足建筑拆迁、房地产开发、农村基建等领域,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

  黄某峰网罗刑满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有组织地实施了26起犯罪活动。在屈家岭地区逞凶斗狠,先后重伤1人、轻伤7人、轻微伤18人,其中有16起持械暴力犯罪、2起使用枪支犯罪。此外,黄某峰等人通过送钱、送物、送车、送房等方式拉拢腐蚀14名公职人员,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保护,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9年11月14日至15日,黄某峰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开庭审理。12月18日,沙洋县人民法院认定黄某峰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13个罪名,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其余15名组织成员被分别判处二年至十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

  沙洋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峰涉黑案件资产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对黄某峰在荆门某公司的财产、屈家岭的商铺、住宅,总价值2400余万元的资产依法予以没收。

  荆门市纪委监委聚焦该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人,移送司法2人。(本文来源:平安法治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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