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9日,荆门市公安局将“孙某、任某峰等人涉嫌的违法犯罪案件”指定钟祥市公安局管辖,钟祥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代号为“1.19”的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

  经侦查发现,2007年至2009年期间,孙某、任某峰、曹某东等人多次采取暴力手段催收债务,发生逼迫债务人自断手指、抵债房产等多起案件。同时,为扩大团伙影响力多次肆意殴打他人、任意毁坏他人财物。2009年10月26日,孙某带领手下任某峰、曹某东等10余人打砸荆门市金虾路一画坊,未受法律惩处,在荆门城区打响恶名。至此,一个以孙某为组织、领导者,以任某峰、曹某东为骨干成员,刘某国等多人为参加者的黑社会组织性质组织基本形成。

  随着组织成员增加,孙某一方面通过任某峰、曹某东带领手下为其赌场放码、高利放贷提供暴力支持,以讨债、放高利贷获取收益养活手下;另一方面为进一步确立组织强势地位,树立非法权威,在荆门城区实施了一系列的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荆门城区以及周边地区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成为危害荆门正常经济、生活秩序和社会治安的一大毒瘤。

  该犯罪组织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共死亡1人、重伤3人、轻伤8人、轻微伤10多人、10万余元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对荆门城区人民群众形成强大心理威慑,致使荆门城区及周边地区的10多名被侵害的群众不敢报警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

  2022年2月4日,钟祥市公安局集中收网,先后将孙某涉黑恶团伙成员抓获归案。

  本案共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确定10名组织成员,6名非组织成员。经过六个月的侦查工作,认定孙某、任某峰等10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孙某个人资产200余万元、名下房产6套被人民法院判处没收。

  本案中,经纪委监委对该案涉及的公职人员,党纪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7人,留置2人。

(本文来源:平安法治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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