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胜之年。为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确保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省《政府工作报告》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现制定分工方案如下。

  一、对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进出口总额增长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47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粮食产量500亿斤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等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测和督导。(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抓住“两重”建设机遇,深入实施15项重大工程,提升项目谋划质量,做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保持合理投资结构,着力提升投资效益。加快推进300个省级重大项目、6000个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开工建设秦沈高速二期、本庄高速、长海大桥、辽东半岛水资源配置一期工程等重点项目。沈白高铁和京哈高速改扩建、本桓、凌绥、台黑4条高速公路提前建成通车。加快5G、数据、充换电站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中国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华晨宝马大东工厂升级、大连石化(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鞍钢鲅鱼圈二期、辽阳石化乙烯节能等重大项目。〔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市场化合作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潜力,鼓励引导各类企业技改升级、做大做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扩大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支持范围,促进汽车、家电、家装等大宗消费。支持传统商业改造升级,焕新老字号、老品牌。促进网红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招商、精准招商,发挥商会作用以商招商。(省商务厅牵头)

  五、改善消费环境,增加优质供给,扩大商品和服务消费。创新多元化消费场景,积极扩大健康、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消费,培育壮大数字、绿色、智能等消费新热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20个“辽宁优品”品牌。(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七、提升鞍山岫玉、阜新玛瑙等特色资源价值。(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会展经济、首发经济和夜经济。(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打通快递进村、出村障碍。(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社、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培育文体旅龙头企业,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做强做优冰雪温泉、海洋海岛、红色研学等特色旅游。鼓励景区提质升级,培育壮大房车露营、邮轮游艇、低空飞行、电子竞技等新业态。(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支持各地承办举办品牌赛事,加快“三大球”振兴发展,扎实筹办第十五届全国冬季运动会。(省体育局牵头)

  十二、高质量发展冰雪经济,壮大冰雪装备产业,推动冰雪运动进校园。(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优化科技创新组织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创新要素一体化配置。推进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与平台建设全面发展。深化科技评价、科技奖励、收入分配、职务科技成果赋权等改革。强化大学科技园建设。(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建立竞争性支持和稳定支持相协调的投入机制,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用好政府基金,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积极争创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推进辽宁实验室高水平建设运行,持续提升成果产出、人才集聚绩效。提高沈阳浑南科技城、大连英歌石科学城创新策源能力,支持沈抚科创园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主动对接国家实验室体系,全力支持材料实验室辽宁基地、太行实验室辽宁基地、大科学装置建设。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持续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8个、重点研发项目260项。选派企业科技特派员3000名以上。常态化开展科技需求与成果转化双向“揭榜挂帅”。完善中试基地服务功能。(省科技厅牵头)

  十六、深入实施省科技领军企业培育计划,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攻关。促进重点实验室与产业集群高效互动。(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力争10个学科稳定在世界一流水平。推进优质本科扩容。加快高校学科设置调整。高标准建设辽宁高等研究院。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省教育厅牵头)

  十八、深入实施“兴辽英才计划”、“百万学子留辽来辽”行动,持续引育优秀人才和创新团队。(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弘扬科学家精神、劳模精神,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体系,加大复合型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培养造就大国工匠、卓越工程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快建设4个万亿级产业基地、22个重点产业集群。“稳油、稳钢、稳车”,保住市场份额,坚决防止“断崖式”下滑。新建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100个。支持钢铁企业绿色智能改造。推动石化行业“增化增特”。做强做大食品轻工纺织等产业。深入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培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围绕骨干企业抓配套、调结构、扩规模,做优做强船舶和海工装备、航空装备等优势产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二十一、突出“绿色、特色、优质、智能”,强化标准引领,带动新兴技术融合应用、牵引技术和设备更新迭代。(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深入推进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持续开展菱镁行业专项整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把握新能源汽车发展大势,支持技术创新、关键配套,努力打造后发优势。(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做大做强机器人、集成电路装备、生物医药等10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通用航空和低空经济。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统筹布局算力中心,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壮大软件、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产业。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坚定扶持新能源、新材料、绿色低碳、深海深地空天、生命健康等产业发展。〔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实施普惠金融直达、资本市场提升、险资引入畅通等工程,培育发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完善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大连金融监管局、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支持沈阳、大连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不断完善“北粮南运”物流通道。(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科技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供应链管理等行业扩容提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粮食播种面积达到5330万亩。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476万亩,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1000万亩。加大先进适用农机推广应用,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新建改造设施农业10万亩、畜禽规模养殖场200个,支持海洋牧场、深远海渔业设施建设。全面实施主要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扩大绿色、有机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重点培育海参、人参、梅花鹿等十大特色农业产业。推动粮油、畜禽、水产等全产业链发展,新增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50家。鼓励基层改革创新,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健全联农带农机制,重点支持4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扩规。(省农业农村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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