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

  二十九、推进大中型灌区新建改造和涝区治理。建设农村供水工程300处。(省水利厅牵头)

  三十、提升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创新能力。(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型业态,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强化产业就业帮扶和综合保障兜底,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巩固提升农村环境净化整治成果,持续推进农村垃圾和生活污水治理,健全长效管护机制。(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新建改造农村公路5500公里。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四、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流程再造,以县(市、区)为重点扎实推进综合窗口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强化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服务,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21项,推进“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牵头〕

  三十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加强涉企收费长效监管,严肃查处、严厉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审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六、坚决不收“过头税”。(省税务局牵头)

  三十七、实施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专项行动,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三十八、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精准服务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中小企业增信体系。〔省委金融办(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一、深化清理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防止拖欠长效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二、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创新创造。强化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建立健全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省委统战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数据局(省营商局)、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高质量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行业、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全面推行企业管理人员不胜任退出制度。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专项行动。健全国资监管体制机制,强化穿透式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做强主业、做大实业。(省国资委牵头)

  四十四、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完善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要素资源。(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五、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六、推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改革。(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四十七、支持沈阳、大连开展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四十八、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激发基层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省财政厅牵头)

来源:辽宁日报·辽望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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