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彰武县公安局破获系列 重大滥伐林木案的情况报告

  辽宁省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和荒漠化综合防治行动开展以来,彰武县公安局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要始终坚持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法制保护生态环境”的讲话要求,紧盯环境资源类犯罪,深入剖析发案规律,实现精准高效打击。近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要求,成功破获系列重大滥伐林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涉案林木500余株,立木蓄积超150立方米,有效震慑涉林违法犯罪,为“科尔沁沙地歼灭战”取得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现将案件情况报告如下:

  一、案件来源情况

  2025年4月末,彰武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移送案件线索称,某乡镇村民李某新家位于本村的三块林地内300余株林木在2024年12月末至2025年1月期间一并灭失。由于三处现场内林木系短期内共同灭失,因此办案人怀疑该案件并非一起简单的盗伐林木,而应该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滥伐林木,县局森警大队将案件信息汇报给县局主要领导后,彰武县公安局立即成立由森警大队为主导、属地派出所为配合的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

  二、案件侦办情况:

  经查,2024年12月末至2025年1月末期间,犯罪嫌疑人李某新将自家296株林木卖给犯罪嫌疑人李某春,后犯罪嫌疑人李某春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新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多次雇佣工人将位于彰武县某乡镇李某新林木实施采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李某春、李某新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在侦办此案的过程中,侦查员发现李某春将三处现场滥伐所得林木卖其他乡镇李某的木材加工场出售,且李某春还在2024年12月末至2025年1月初期间伙同郑某在彰武县其余两乡镇的三处现场分别实施滥伐林木。经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鉴定,李某春、郑某合伙采伐三处现场林木总蓄积量为56.7632立方米。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李某春、李某新、郑某均已被批准逮捕后移送至彰武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自科尔沁沙地歼灭战以来,彰武县公安局以打促改,积极联合相关行政部门,形成强大声势,对维护我县林区治安稳定,贡献出公安力量。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