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通报2025年 第一批3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今年以来,为有效遏制涉林涉草案件高发态势,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县公安局等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加大对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林草资源意识,现决定公开通报3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

  各乡镇及职能部门要以案为鉴,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全链条各环节监管,健全完善常态长效机制,坚定不移守牢林草生态红线、法律和政策底线。

【案例一】

贾某某盗伐林木案

案11.jpg


  2024年11月,贾某某擅自将胜利林场林地内9棵杨树进行盗伐,立木蓄积4.14立方米。2025年3月4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补种树木45棵、罚款124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刘某某滥伐林木案

案12.jpg


  2023年底至2024年初,刘某某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位于五峰镇孔家村西林场自家承包林地内树木36棵,立木蓄积7.92立方米。2025年4月18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补种108棵树木、罚款79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占用草地案

案13.jpg


  2023年10月至2024年10月末,某某工程有限公司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在彰武县大德镇福巨昌村神洞山修建沥青道路,违规占用草地1887平方米、公益林地768平方米、商品林地1474平方米。2025年4月21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恢复草地、林地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69023元的行政处罚。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