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的法治意识,规范林业生产经营秩序,现决定公开通报本年度第三批3个违法违规典型问题。这些案例涵盖了毁坏林木、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警示意义。
希望大家能够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林业法律法规,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水青山。
【案例一】
吴某某毁坏林木案

2024年5月,吴某某以树荫影响农作物生长为由,擅自使用砍刀将位于彰武县四堡子镇二道房身村自家承包林地内的79棵树木毁坏。2025年7月23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补种树木237棵和罚款24175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杨某某滥伐林木案

2025年3月 14日,杨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自己购买的位于彰武县双庙镇杜家村国土三调1林班00991小班林地内树木4棵,立木蓄积1.1846立方米。2025年4月16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补种4棵树木和罚款88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唐某滥伐林木案

2023年12月,唐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伐自己所有的位于彰武县阿尔乡镇阿尔乡村1林班15小班林地内树木36棵,立木蓄积1.4951立方米。2025年4月16日,彰武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对其作出限期补种36棵树木和罚款897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