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法院扎实、有效开展“秋季猎赖风暴”行动——彰武法院秋季猎赖纪实

  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彰武法院开展“秋季猎赖风暴”行动,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大打击力度,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某农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彰武县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李某、王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2019年8月15日,本院立案执行,执行标的2.24万元。立案后,本院依法向两名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向告知二人履行期限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但二被执行人未按照执行通知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在此之后执行员王博多次给二人打电话,二人均拒接电话。经调查,二人有经济收入,属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情况。

  执行员王博向执行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李某、王某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2019年9月27日,由执行局副局长范洪带领执行员王博及法警等人奔赴彰武县丰田乡李某家、彰武县哈尔套镇王某家,将其二人拘传至彰武县人民法院。到达法院后,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明法释理,告知其如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二人当即表示同意履行义务,并通知家属将执行款交至法院。至此,本案执行完毕。

  自2019年9月20日“秋季猎赖风暴”行动开展以来,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的惩治力度,截止目前共决定拘留12人,执结案件25件,执行标的到位8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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