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聚焦高质效办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既是承诺,更是检察工作的永恒追求。新时代新征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检察履职的核心目标。彰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漠上检盾彰武松”党建品牌为引领,将党建工作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为青年干警成长搭建平台、注入动力。五四青年节的演讲台余热未消,“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讨论声已在全院青年干警中汇成热潮。即日起,彰武检察院特推出“高质效办案我来讲专栏”,让我们捕捉这些青春火花,听听青年干警的“实战感悟”。

  第三检察部张心会表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不仅是我们检察机关的庄严承诺,更是我们每一位检察干警心中的信仰和追求。这既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关键,也是赢得人民信任的基石。而要实现这一目标,核心在于将“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当我在检索高质效办案的有关材料过程中,我清晰地认识到较优秀榜样,我自身业务能力的短板,同时也激发了自我提升的强烈渴望。首先要始终以学习作为重点任务。面对日新月异的法律知识体系和复杂多变的案件类型,要始终保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之心,通过参加培训、阅读专业书籍、学习典型案例等,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视野,提升专业素养。在辅助检察官办案过程中,要始终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敏锐性,对每一个案件都进行细致入微的审查和分析。要以求极致的专业精神,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同时要勇于创新,要积极探索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精准度,要充分发挥数字检察的作用,充分运用法律监督模型,提升办案质效。

  我们深知,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因此,我们要始终以“如我在诉”的同理心,以求极致的专业精神,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以“三个善于”为帆,以高质效办案为舟,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检察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青春力量。

  第三检察部 张伟表示,在最高检提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下,作为基层院的检察干警,我们应当以怎样的姿态回应时代之问,为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综合来看,我认为高质效办案应当明确以下问题。

  高质效办案要确保三方面的有机统一,即质量优先、效率优化、效果延伸。质量优先要求我们以法律事实准确认定和实质法律关系精准界定为核心,追求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平衡,避免机械司法和简单纠错式监督,案件办理需确保法律适用正确。效率优化要求我们在保证质量基础上缩短办案周期,通过繁简分流机制、智能辅助工具提升司法效能。效果延伸?则体现在三个效果的统一,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使得案件处理结果体现党和人民的意志,经得起法律和实践的检验。检察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不仅要查明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还要充分考虑时代背景、法律政策、立法本意等因素,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朴素的正义观,在法律之内寻求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防止就案办案、机械司法。

  要坚持严格依法,依据实体法、程序法作出法律专业判断,以精准的法律适用和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公正;要通晓事理、讲明道理,积累深厚的人文素养和丰富的社会经验,凭良知明断是非,与社会认知同频共振;要如我在诉、将心比心,学会换位思考,多听取民声民意,多站在案件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以感同身受之情展示司法的温度。

  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是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重要参照。近年来,最高检不断加大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编发力度,这些案例有效发挥了类案指导作用。一方面,要积极引导检察人员树立典型案例培育意识,适应履职新模式新要求,强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提升法律监督效果。另一方面,要把握办理典型案件的方法,不是只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才可能成为典型案例、精品案例,即使是一个小案,如果能在办案中找到检察履职新切入点,也能取得好的办案效果。

  让我们铭记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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